一次“身临其境”的民事模拟审判实习
发布时间:2021-01-25 作者: 来源:永利官网地址 浏览次数: 分享
(撰稿:龚泉霖 ,审核:唐东楚)
2020年1月18日至22日,法学本科1901班全体同学在唐东楚教授的指导下,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民事模拟审判实习,22日上午10:00在文法楼221进行了最后的总结汇演。
此次实习全班共分为两组,分别模拟了两个不同风格的民事案件。正如唐老师在实习的第一次见面会上讲到的,如果不身临其境就无法理解面对身边周春梅法官遇害的那种心痛,就无法理解周法官当初拒绝“打招呼”的那种不容易。在接下来的练习、点评、微信交流和集中汇演中,从法警岗位的设置到陪审合议庭的组成,从一个眼神、一个姿势甚至到没有注意的一句话,通过大家的讨论和唐老师的点评,同学们无不被种种身临其境的 “意外出错”最终变成“意外收获”而震撼。
在第一组的民事检察环境公益诉讼案中,同学们组成了7人制的人民陪审合议庭,但在练习时书记员一张口就是“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唐老师后来点评说这里不能称“审判员”而只能称“审判人员”,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只有后者才能涵括人民陪审员在内;在第二组的离婚纠纷案中,同学们最初组成了5人制的人民陪审合议庭,唐老师提出并引导大家思考尽管法律并没禁止但也从来没有规定过,为什么实践中很少有5人制的陪审合议庭,大家恶补并思考了其中的法理,在最后汇演时就改成了3人制的审判员合议庭。其他还有在法律文书中的落款中不能称“法官”“检察官”,而只能称“审判员”“检察员”“人民陪审员”等;不能笼统地说“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应具体指出向哪个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包括幻灯片上的“第六幕:法庭判决”,唐老师也在后面的点评中说这是不准确的表达,应该是“当庭宣判”或者“宣告判决”,等等。
这次同学们克服了实习中仍然有两门课程考试以及新冠疫情带来放假订票的困难,按照老师的建议和要求,将练习中发现的问题在集中汇演时进行了一一的改正和完善,受到了唐老师的表扬和鼓励。正如唐老师所说:模拟审判就是要在“不断试错”中实现“竿头日上”。这次“身临其境”的民事模拟审判实习不仅帮助同学们对民事案件审判的实体问题、程序问题、庭审流程与细节等有了更直观、更清晰的认识,而且帮助大家掌握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学学习方法。相信此次民事模拟审判中的“春种一粒粟”,定能在日后实现专业课学习和法律实务操作中的“秋收万颗子”。